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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市说法|房子未住人,要不要交物业费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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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2-11-10 20:00:17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小张在市中心有套小房子,用于出租,之前由租客交纳物业费。去年租客退租后,房子一直空置没有租出去。但物业公司多次打电话要小张交纳物业费。小张认为,房子没有住人,并不需要物业服务,所以对物业公司的催讨不予理睬。

最近,中介联系小张,说有租客想看他的房子。于是小张准备把房子打扫一番,便于租客看中自己的房子。没想到,打开房门,开灯灯不亮,放水水不流。心想好巧不巧,怎么就停水停电了呢?

一问邻居,根据没有停水停电。找到物业公司,物业公司说:你不是不需要物业服务吗?我们小区是二次供水,你没交物业费,所以我们把水停了。还有路灯公用分摊的电费,你也没交,我们把电闸也拉下来了。你把拖欠的物业费交了,我们马上恢复供水供电。

那么,房子未住人,要不要交物业费呢?

文香哲律师点评:

1.房子未住人,也要缴纳物业费。

什么是物业费?是给物业服务公司的报酬吗?民法典规定,不全是。

小区的物业服务费主要是公共性服务收费,包括公共设备、设施的日常运行、维修和保养,绿化管理、保安、保洁等。

虽然有的房屋没有居住,但小区的公共设施照样需要维护,照明、卫生等服务内容和质量,不会因个别业主房屋空置而降低,服务成本也不会因房屋空置而减少,因此,没有特殊情况,即使房屋空置,业主也应该按时缴纳物业费。

2.物业公司停水断电不合法。

根据法律规定,物业公司不得采取停水断电等影响业主基本生活的方式催讨物业费。

法律依据:

《民法典》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,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。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,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。

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,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;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,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。

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、供水、供热、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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